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试行办法》(院政发[2012]79号)、《齐齐哈尔医学院人员绩效考核指导意见》(院政发[2017]169号)文件、《齐齐哈尔医学院关于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院系管理的实施意》(见院政发[2013]1号)文件的精神及齐齐哈尔医学院人事处《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护理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修订)》(护院发[2022] 4号),护理学院按照民主测评的内容、程序与标准,本着对事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本人负责、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肃认真地进行民主测评打分,现将(2021-2022)学年度绩效考核民主测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如有任何问题请于公示期向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452-2663882,联系人:张伟新。
护理学院
2022年9月22日
护理学院2021-2022学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民主测评结果.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