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护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依据《齐齐哈尔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学工字[2022]11号),结合我院实际工作,经个人申请、身份核验、班级民主评议和公示,护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认定经济困难学生总计424人。其中,特别困难学生135人,困难学生1人,一般困难学生288人。具体名单详见附表。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0月1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情况,联系人:王坤 电话:0452-2663736,办公地点:主楼北区506室。
护理学院
2022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