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工会委员会《关于评选2023年“十佳”女教职工的通知》要求,护理学院按照评选条件,经民主投票推荐,护理学院工会委员会研究,护理学院党总支会议、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拟推荐张伟新为学院2023年“十佳”女教职工、李敏为护理学院2023年“十佳”女教职工。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2023年3月3日--2023年3月5日)。
如有异议,请与护理学院党总支联系,联系电话2663655。
护理学院党总支
2023年3月3日
根据学院工会委员会《关于评选2023年“十佳”女教职工的通知》要求,护理学院按照评选条件,经民主投票推荐,护理学院工会委员会研究,护理学院党总支会议、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拟推荐张伟新为学院2023年“十佳”女教职工、李敏为护理学院2023年“十佳”女教职工。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2023年3月3日--2023年3月5日)。
如有异议,请与护理学院党总支联系,联系电话2663655。
护理学院党总支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