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试行办法》(院政发[2012]79号)《齐齐哈尔医学院人员绩效考核指导意见(院政发[2017]169号)《齐齐哈尔医学院关于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院系管理的实施意见》(院政发[2013]1号)文件精神及齐齐哈尔医学院人事处《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护理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修订)》(护院发[2022] 4号),护理学院按照民主测评的内容、程序与标准,本着对事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本人负责、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肃认真地进行民主测评打分,现将2022-2023学年度绩效考核民主测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如有任何问题请于公示期向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452-2663882,联系人:张伟新。
护理学院2022-2023学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民主测评结果.docx
护理学院
2023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