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护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依据《齐齐哈尔医学院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学工字[2024]17号)、《齐齐哈尔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结合我院实际工作,经个人申请、身份核验、班级民主评议和公示,护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认定经济困难学生总计384人(具体名单详见附表),其中,特别困难学生151人,困难学生1人,一般困难学生232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1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情况,联系人:王坤,电话:0452-2663736,办公地点:主楼北区506室。
齐齐哈尔医学院护理学院
2024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