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社科联关于申报齐齐哈尔市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暨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护理学院发布时间:2018-02-24浏览次数:114

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践行“大社科”理念,大力促进社会科学发展,树立齐齐哈尔文化形象,市社科联决定从2018年起逐渐重新规范命名齐齐哈尔市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齐齐哈尔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名额设置

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0个。

社会科学普及基地10个。

二、申报范围

各县(市)区从事社会科学工作(研究)或与社会科学工作(研究)有关的单位、部门、团体;市社科联团体会员单位及各学会;高校(党校)及科研院(处)所;市社科联联系的社会社科单位、团队;市直有关单位、部门;有关企业(含新经济组织)、事业单位。

三、申报条件

(一)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具有牢固的“四个意识”,忠于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热心公益,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社科工作活动和学术活动,乐于奉献,社会公认度高。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没有违纪违规态度,没有违纪违规言论,没有违纪违规行动。

2、在社科工作活动、社科学术活动、社科学术研究、社科人才培养等方面有突出成绩,对齐齐哈尔经济社会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有突出贡献或积极促进作用,在全市有较强影响力。

3、有经常性的社科工作活动和学术活动,年度内有2项市级以上(含市级)学术成果或1次市级以上(含市级)表彰。

4、有固定的研究人员和相应的资质。

5、落实社科联的工作任务态度积极、实效显著。

(二)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具有牢固的“四个意识”,忠于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热心公益,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社科工作活动和学术活动,乐于奉献,社会公认度高。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没有违纪违规态度,没有违纪违规言论,没有违纪违规行动。

2、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独立开展社科普及教育活动的实体性机构,包括:

1)文化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文化馆、文化站、文艺演出场馆等);

2)教育场所(幼儿园、中小学、中专及职业院校、高等院校、行政院校、军事院校、有关培训基地等);

3)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4)其他有条件向公众宣传、展示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具备社会科学传播、普及、教育示范功能的部门和机构(含城镇社区、农村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3、能积极发挥向公众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宣传、教育作用,具有开展社科普及活动的明确载体,愿意承担公益性及其他社会科学普及的各项任务,在我市社科普及、咨询服务等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

4、具备进行社会科学普及宣传、教育所需的硬件和软件条件。有社科普及所需的文字及声像资料,有相对固定的科普活动场所,有具体管理部门、高素质的专(兼)职的社科普及管理人员和成文的管理制度,有社科普及的重大项目、实施载体和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

5、将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经费列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保证社科普及活动开展,经费落实到位。

6、接受市社科联的工作指导和交办的科普任务,积极参与市社科联组织的科普活动,接受对科普基地科普工作的审核与评估。每年上报年度工作总结。

四、评定程序

(一)市社科联成立专家评审组对申报的单位、部门进行打分排序,确定预选范围。

(二)市社科联成立考核组,到进入预选的单位、部门进行实地考核。

(三)市社科联召开党组会讨论通过。

(四)市社科联命名授牌。

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社会科学评奖在同等情况下,向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倾斜。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和部门,要填写申报表(附后),撰写3000字以内的学术成果和业绩材料,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一式10份。

(二)申报单位和部门20183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机关行政楼1610室,联系人:刘韩。

(三)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和社会科学普及基地不可同时兼报。

 附表1:《齐齐哈尔市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申报表》.docx

 附表2:《齐齐哈尔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docx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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