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相关人员:
2018年下半年自然科学课题组脱产人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具体要求如下:
1、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职工脱产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院政发[2014]156号)(见附件1)文件要求,合理安排申报课题组人员进行脱产科研工作。
2、各科研实验室充分发挥科研平台作用,接收并为科研人员提供优质的科研条件和服务,做好考勤及考核工作。
3、为了便于考核,脱产的时间原则上以半年或半年的倍数进行申报,厅(局)级项目、院内青年基金项目/自选基金项目可以月为单位申报,每次申报不能低于1个月。
请以部门为单位将《自然科学研究课题组脱产人员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4份、汇总表1份(见附件3)(以上均含电子版),于2018年6月15日上报各科研实验室,各科研实验室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6月19日11时前统一交至科研处(行政楼1610室),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8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