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医教工疫防﹝2020﹞26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院《齐齐哈尔医学院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附件1:院政发[2020]91号)文件精神及齐市2020年秋季学期复学防疫工作要求,教工管理组在学院党政领导下,较好的完成了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现将9月27日至10月26日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总结及11月计划汇报如下:
一、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10月总结
(一)及时完成全员排查及健康监测工作
1.常规排查。截止2020年10月26日,本校职工1310人,在职及临时工1134人,其中居住本市1116人、外省市11人(外省9人、本省外市2人)、海外7人(家属4人)。1月25日至今外省市返齐602人次,居家隔离均无症状。
2.特殊排查。9月17日起排查9月3日至今有云南省瑞丽市旅居史来返齐人员;10月12日起排查9月27日至今有青岛市旅居史来返齐人员;10月26日起排查10月10日至今有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来返齐人员。学院9月3日至今无云南省瑞丽市旅居史来返齐人员;9月27日至今有青岛市旅居史来返齐家属1人;10月10日至今无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来返齐人员。
(二)及时完成信息报送工作
3.信息报送。截止到10月26日,已上报全院教职工各类防控信息表273次2929个。
4.疫情统计表报送。每日上报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汇总填报表》《全省高校省外流动人员(除学生以外所有人员)信息统计表》等4项报表;上报市委市政府《新冠肺炎疫情返齐人员情况汇总表》《新增返齐人员情况表、已报人员变化情况统计表》《预返齐人员情况表》等9项报表。新增《青岛市辖区来返齐排查统计表》《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来返齐排查统计表》。
(三)及时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5.宣传教育。具体包括:国家卫建委发布《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健康教育手册》(附件2)和《公民防疫行为准则》(附件3:科普版)等防控文件和复产复学防控通知等37条信息。
(四)完成开学复课后教职工防疫备检工作
6.迎接省市工作组检查。整理汇总秋季学期返校教职工开展核酸检测情况、开学以来贯彻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情况、教职工疫情防控宣传教育等佐证材料,报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11月工作计划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统筹协调平战切换动态调整防控措施的指导性意见》(附件4:黑疫指办发[2020]237号)文件要求,在继续做好全院教职工疫情排查,健康监测,信息上报,宣传教育等工作的同时加强重点人群监测工作,做好教职工“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坚决禁止教职工带“病”入校。
1.摸排人员信息。继续做好全院教职工疫情排查工作,坚持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销假报告”等制度,错时、错峰上下班。
2.做好重点人员监测。及时了解掌握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青岛市辖区、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来返齐人员动态信息。
3.做好钉钉信息上报。目前教职工钉钉APP填报率较低,临时工较多的部门填报率较低。各二级单位督促本部门教职工晨午晚检测温钉钉APP填报、考勤日报、教职工出行方式及扫码上报等信息及时填报。
4.做好防疫教育。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提倡广大教职工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会、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建议广大教职工近期不要前往青岛市、新疆喀什地区。
5.严格大型会议活动防控措施。会议活动期间严格执行“扫码或亮码+测温+戴口罩”防疫措施,合理设定错峰限流举措。
6.完成上级及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1:《齐齐哈尔医学院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docx
附件2:《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健康教育手册》
http://www.nhc.gov.cn/xcs/kpzs/202009/a87023389722408a84c6ff8555a57914.shtml
附件4:《关于加强统筹协调平战切换动态调整防控措施的指导性意见》
齐齐哈尔医学院疫情防控教工管理组
2020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