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10月总结及11月计划

发布者:hlxy-张伟新发布时间:2021-10-29浏览次数:90

齐医教工疫防﹝2021﹞27号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教育厅、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部署和相关要求,教工管理组在学院党政领导下,较好的完成了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现将9月27日至10月26日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总结及11月计划汇报如下:


一、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10月总结


(一)贯彻落实上级疫情防控要求


1.发布通知。根据齐齐哈尔市《关于转发〈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齐疫指办发〔2021〕108号)要求,教工管理组及时传达《齐齐哈尔医学院校园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操作指南》《齐齐哈尔医学院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实施方案》等疫情防控相关文件,切实把保障教职工及家属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等工作落到实处。保证了疫情防控工作的平稳有序进行。


(二)常规开展每日全员排查及健康监测工作


2.常规排查。截至2021年10月26日,本校职工1336人,其中居住本市1319人、外省市15人(外省14人、本省外市1人)、海外2人。2021年10月至今外省市返齐累计38人次,均无不适症状。


3.特殊排查。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要求,9月27日至今发布风险地区专项排查通知12个,累计排查新疆伊犁州、长春市、二连浩特市、乌鲁木齐市、锡林郭勒盟、甘肃省嘉峪关市、张掖市、内蒙古阿拉善盟、西安市、银川市、兰州市、北京市丰台区、昌平区、长沙市、遵义市、吴忠市、酒泉市、邢台市、天门市、呼和浩特市、山东日照市、宁夏中卫市、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黑河市等24个风险地区抵返齐人员,排查出有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旅居史抵返齐教职工1人,其中北京市丰台区1人。


(三)及时完成信息报送工作


4.信息报送。截止到10月26日,已上报全院教职工各类防控信息表636次5398个。


5.疫情统计表报送。贯彻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上报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在校教职工情况统计表》《新增返齐人员情况表》《存在不适症状及预返齐人员情况表》《风险地区专项排查表》等4项报表。


(四)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6.宣传教育。具体包括:传达《中国疾控中心2021年国庆假期健康提示》《齐齐哈尔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第38号》等防控文件,发布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密切接触者行程轨迹等情况通报和提示信息35条。


(五)扎实推进教职工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工作


7.组织在校教职工进行核酸抽检工作。加强在校工作人员管控,保障开学后校园安全稳定,10月13日组织疫情防控重点部门、窗口单位和有市域外旅居史教职工开展常规核酸抽检,参检教职工553人,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8.持续推进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对照《黑龙江省新冠疫苗接种禁忌和注意事项指引》,推进无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教职工100%全覆盖接种新冠疫苗,教职工累计接种新冠肺炎疫苗1311人,有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禁忌症25人。


二、11月工作计划


按照省、市、学院疫情防控要求,慎终如始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抓好秋季学期校园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工作,继续做好全院教职工疫情排查、健康监测、信息上报、宣传教育等工作,扎实推进新冠肺炎疫苗第三针接种工作。贯彻落实教职工出市域审批制度,加强重点人群监测工作,做好教职工“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杜绝教职工带“病”入校。


1.强化教职工疫情排查及出行管理。继续做好全院教职工疫情排查工作,落实疫情信息“日报告” “零报告” 制度。坚决杜绝疫情信息错报、漏报、迟报情况发生。要求教职工坚持家庭、学校“两点一线”,做到不聚餐、不聚会、不聚集。出市域教职工继续严格执行外出请假备案制度,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出行,出市域期间要求如实准确向所在部门报告行程轨迹、健康状态等信息,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教职工市域外抵返齐或出现不适症状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社区报告。


2.做好重点人员监测。及时了解掌握风险地区变化、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风险地区来返齐人员动态信息,重点做好市域外抵返齐人员管控。持续贯彻落实海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市域外预返齐人员“一对一”联系制度。


3.继续做好教职工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对照《黑龙江省新冠疫苗接种禁忌和注意事项指引》,扎实推进无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教职工接种第二针和第三针新冠疫苗,及时更新教职工疫苗接种工作台账,筑牢校园免疫屏障。


4.常规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各部门以实战模拟的形式适时组织应急演练,明确防控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和应急措施,切实提高教职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5.全面做好教职工防疫教育培训及舆情监测。围绕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规定、学院疫情防控管理要求、个人防护技能等内容开展疫情教育等工作。加强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及时处置各类情况,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6.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1:齐齐哈尔医学院校园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操作指南(修订)(院政发[2021]99号).docx


附件2:齐齐哈尔医学院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实施方案(院政发[2021]104号).docx


学院疫情防控教工管理组


 2021年10月28日